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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

1. 负责日常行政及后勤支持工作。负责起草中心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制定和规范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协调、监督中心的内部管理工作和行政运作;负责督办重大事项;负责中心对外联络、公务接待、会务组织和后勤事务管理;归口管理信访、综合治理、文电、档案、统计、外事、综合信息及宣传工作;负责中心的车辆管理;承担中心理事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2. 负责党务工作的协调、督查。执行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宣传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归口负责基层党建,负责中心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包括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党员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处以下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处以上干部任免的呈报;负责中心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的组织与监督;承担党务机要、保密工作;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指导工作以及统战工作。

3. 负责机构各类调研工作。负责对支部工作、干部工作和组织部门建设方面有关重要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反映问题,为方针、计划顺利落实提供参考;负责调查研究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机构自身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反映存在问题,为部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制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拓宽调研渠道,丰富调研内容,增强调研效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调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调研课题;负责课题研究的协调、指导及评审工作。

4.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统一掌握管理中心的机构设置,并依据中心发展以及实际需要,研究部门职责、个人岗位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制定人才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录和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归口管理职工工资、福利、保险、奖惩、劳防等工作;负责人员配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工作以及出国业务培训交流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使用工作;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5. 负责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及纪检监察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党支部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举报,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6. 负责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的实施。负责编制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负责中心成本核算,记录中心的财务收支情况,完成会计报表,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负责中心设备采购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的下达,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财务工作。

7. 对实验室科研及技研项目的申请、成果申报等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并监督执行情况;对国家和地方检测技术研发及标准的立项及资金安排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

8、承办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事项。


管理工程部

1. 负责基地运行管理组织工作。负责中心基地各项运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负责中心办公用房、实验用房、环境绿化、水、电、燃气和通讯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证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督中心智能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协调工作;承担与中心相关的外配套服务方(水、电、煤、交通、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以及与署地管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心所属综合实验基地内,实验室环境条件保障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与基地内各专业服务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应用服务平台基础数据对专业服务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

2. 负责信息化各项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工作的年度预算及工作计划制订,并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及时排除信息化系统各项设施、设备、系统的故障,确保信息化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负责信息化有关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对使用过程的巡查;负责推进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提高应急事务处理能力,加强对平台运行数据成果的运用和分析。

3. 负责中心基本建设工程的管理和实施工作。组织中心基建工程项目的方案编制与实施;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预概算、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基建设备安装调试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进行动态控制管理,与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确保如期完成,组织工程验收;负责与基建设施相关的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和维修、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基地内零星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核和监督管理。

4.负责基地各入驻单位水、电、煤、物业管理等运作相关费用、成本的核算及分摊工作。


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

1.负责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的建设、日常运作协调和运行管理。

2.负责实验室科研及技研项目申请,完成后的技术鉴定及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

3.承接国家生物与安全新技术研发和公共安全研究科研项目,新检测方法的研究和验证,制订相关技术规范,向政府报告公共安全中存在的新问题,并研究和应用相应技术。

4.承接企业及其他非政府机构的科研项目和技术支持项目。

5.承担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委托的相关检测工作,包括化学品登记的生态毒性测试、新化学物质的生态风险评价、微生物环境安全性评估和各类生物-非生物有毒物质检测等。


装备部

1.负责中心工程项目内专用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专用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市政府采购程序开展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和自行采购工作;承担仪器设备采购相关的进口设备免税申请工作、设备运输置放的沟通协调工作及设备接收工作;组织相关各方进行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汇总、转交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中心仪器设备相关的固定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管理制度;负责中心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管理工作、管理标识制作及资产登记工作,并负责与使用方办理相关交接签收手续;承担与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周期鉴定相关的厂商和机构联系协调工作及记录登记工作。

3.负责各类专用仪器设备的清查登记工作以及使用情况监控工作;承担仪器设备调拨、报废相关的对外申报、具体实施和相关登记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统计和年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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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负责全市药品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和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直属机构。 履行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办公室、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上海市名牌产品推荐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计量校准管理办公室等职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19个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检测技术所、上海市纤维检验所、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上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上海质量技术监督中心等单位。


上海市检测中心

1、按市政府对全市计量检测检验等公共公益事业的综合调控要求,根据政府部门的授权或委托,负责整合共性技术基础资源,优化检测检验资源配置,协调非营利性固定资产的投资方向,对新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2、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资源集聚效应显著、专业检测优势明显、公共服务功能完备的综合实验基地;

3、组织、开展有关政府公共事务领域的检测技术研究和公共检测服务。